憶我六月的痕跡
我不指望廿一年前僅四歲的自己能對民主有甚麼見解,但去年前往香港維園參加燭光晚聚時的我絕非是盲從的。近年一到四號,個人就有些氣血上湧,只因那頗具爭議的希望浪漫又美好。前年那時我還在清醒夢折磨中,迎晨曦痛苦起床匆匆出門下樓跑至站臺瞎等常常擠不上車的巴士三三四。在殘破的昇降機緩緩下行中,同乘的美女主動打量了我幾眼,令還未清醒的我受寵若驚繼而沾沾自喜。終於,在抵達樓底前她又使勁望住我,然後搭訕道:「先生,你衣服穿反了。」我心滿意足偏又理直氣壯地回覆:「我這是在為平反六四搞行為藝術呢。」如此牽強的應對當然是向來遲鈍的我傻笑到美女已離開數百米後纔想出來。
十二號是六年前的定情日,而我也還是抽象地喜歡著那由內而外的氣質散發。追求浪漫本來是一種自以為是、不切實際的變態心理;可是,聊勝於無卻是生活之本。
民國九十九年夏於星洲